一名7岁女孩独自在小吃店买了一杯鸡尾酒,喝光了。该店老板被罚款1万元。
刘璇于6月2日在红网时刻发布新闻,称在2022年3月14日,娄底市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投诉方表示其7岁女儿,在2022年3月12日下午,独自去到布溪时代100的戴永红零食店,购买了一瓶RIO鸡尾酒,最终全部喝完。
当天,执法人员马上就对当事人店内展开现场核查,借助回放监控视频,察觉到当事人于2022年3月12日17点10分前后,给一名身着紫色衣服的小女孩售卖了一瓶RIO鸡尾酒。
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后可知,在3月12日17时10分约莫的时候,当事人将一瓶RIO微醺桃花米酿味鸡尾酒,以7.9元的价格卖给了投诉人7岁的女儿。其中,微醺桃花米酿味鸡尾酒的外包装之上,标注有“酒3%vol、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饮用的标志”,并且其成分之中含有米酒以及伏特加等成分。当事人由此获得了违法所得7.9元。
当事人有销售鸡尾酒给未成年人这样的行为,此行为所违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当中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内容。
2022年4月12日,娄底市冷水江市的市场监管局,针对冷水江市布溪戴永红零食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鸡尾酒的这种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9元,并且进行罚款1万元,二者合计罚没款为.9元。
非此即彼般存在着另外的类似情况。在2022年4月21日的时候。郴州市临武县,其市场监管局下属的武水监管所,接到了投诉举报声称。“临武育婴副食商店,有将啤酒售卖给未达成年年龄阶段之人的行为”。执法人员就在当日,针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展开了现场检查工作。
经过查证,临武育婴副食商店所处位置在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锦山小区,其与城东小学的距离是15米,在2022年4月20日的下午,该商店向未成年人售卖了易拉罐啤酒。
有一种行为,是当事人针对未成年人去开展销售啤酒这项活动,此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所明确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2022年5月7日的时候,处在郴州市临武县的市场监管局,依据法律针对临武育婴副食商店,做出了向未成年人售卖啤酒这样的违法行为,给出了予以警告,并且没收违规所得,还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湖南市场监管部门有执法人员表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还尚未成熟,要是违法向他们销售烟酒,这将会给未成年人的健康带来很严重的影响,进而市场监管部门会依照法律去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的这种违法行为。“让未成年人能够远离烟酒可能造成的伤害,守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众多未成年人创造出良好的消费环境,这是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履行且不能推辞的职责。”。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伴游招聘网上看到的!